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资讯详情

IPO上市有劳动纠纷?零工平台助您降本增效!

2024-01-23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IPO(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上市的方式来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然而,在IPO过程中,企业往往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之一便是劳动纠纷。本文将分析IPO上市的劳动纠纷类型,并探讨灵活用工如何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一、常见纠纷类型

上市公司作为市场的主体之一,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面临劳动纠纷的问题。劳动纠纷的存在可能给公司的声誉和经营稳定造成负面影响,常见的劳动纠纷类型如下:

灵活用工


二、IPO上市如何加强用工管理

除去广泛意义层面的劳动纠纷,灵活用工市场的争议也不容忽视,IPO在上市期间也面临用工管理方面的问题。根据《2023中国灵活就业质量指数研究报告》,从接受调查的存在纠纷的灵活用工人员来看,超过一半(52.59%)的灵活就业人员因为工资支付引发过劳动争议,还有四分之一(25.27%)因为管理不当引发过劳动争议。


1、常见争议类型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内容、劳动方式多种多样,导致灵活就业人员组织化程度较低,多数没有与用人单位(雇主)签订书面协议,容易发生争议,包括合同协议模糊问题、用工环境或条件问题、薪资费用结算问题、人员管理问题、商业保险问题等,具体如下:

灵活用工

数据来源:《2023中国灵活就业质量指数研究报告》

针对以上问题,企业要想轻松地管理灵活用工人员,有效减少劳动争议和降低劳动风险,最终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可以借助秀川灵活用工服务平台。


2、秀川灵活用工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1)针对合同协议引发的劳动争议

秀川注重业务合规性,首先体现在业务场景合法性,企业灵活用工场景服务打包后,由秀川灵活用工平台承接,并由秀川转包给个人完成对应服务;秀川灵活用工平台与个人是合作关系。其次是合同合法性,企业与秀川灵活用工平台就企业真实场景服务签订合同;承接任务的个人与秀川灵活用工平台可以签署《共享经济合作协议》。

2)针对人员管理引发的劳动争议

秀川提供企业灵活用工人员管理服务,人才库管理系统可以标记人才类型,企业可以实时查询合作历史+发放记录,帮助企业充分管理灵活用工人才。在企业业务开展前期,由秀川免费提供业务模式设计,集合企业业务开展实际诉求,帮助企业在业务开展环节中,按照灵活用工多劳多得的模式与个人开展合作。

3)针对薪资费用引发的劳动争议

秀川平台做到资金安全、结算实时到账,支持银行卡、支付宝、微信同时提交结算。同时,能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场景,核对开票内容,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使得企业账目清晰。

4)针对工伤失业引起的争议

秀川灵活用工平台目前支持购买商业保险,企业通过平台可以购买团体意外险或者职业伤害险,具体优势包括:

① 针对性强:针对灵活用工行业定制的保险,符合实际业务场景。

② 产品保障齐全、快速理赔:支持被保人申请理赔,资料齐全,快速到账。

③ 费用低、灵活性高:保障额度多方案可选,可按天按月购买,计费灵活。

④ 即时自助服务:7*24h在线投保,全流程自助操作,及时增减被保人。

此类保险是根据灵活用工场景特点定制化的专属保险,能帮助企业和自由职业者降低损失,有效抵御风险。

灵活用工


3、其他合理建议

企业应当在IPO上市过程中加强对灵活用工模式的管理,确保合规合法。其他合理建议具体包括:

1)预防为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

企业在IPO上市前,明确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的责任归属,避免因责任不清而引发的劳动纠纷;规范薪酬福利制度,确保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的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秀川灵活用工:助力上市公司合规

对于拟上市或上市公司,秀川灵活用工平台可以结合企业的具体场景需求提供专业定制化解决方案,涵盖上市公司的诸多项目需求、季节性需求等短期用工场景。


三、相关热门问题

1、上市公司怕劳动仲裁吗?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纠纷会影响上市公司在公众中的形象,严重可能影响股价。拟上市的公司一般都会避免发生劳动仲裁以及诉讼,一般采取协商方式结局。但是,如果劳动者要求过分的话,单位不怕员工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2、劳动仲裁影响公司上市吗?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法途径。该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劳动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观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52条 股份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根据《证券法》第11条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里所称公司股本总额,系指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本总额,而非股票发行前的股本总额。

(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实时答疑
电话咨询
官方咨询热线
400-178-1108
微信咨询
微信扫码一对一沟通
获取专业解决方案
关注我们
立即关注我们
了解最新资讯
秀川产品
灵活用工
私车公用
秀川万贯
秀川信息站
新闻资讯
百问百答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400-178-1108
商务合作:business@xiuchuan.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唐中心C座17层
关注我们
秀川助手
您的专属服务管家
秀川公众号
热点资讯全覆盖

Copyright © 2019 秀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京ICP备19034173号-1京B2-20202098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6912号